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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业主需了解的基本维权信息

[i=s] 本帖最后由 碎莲之梦 于 2017-12-7 15:10 编辑 [/i]

原帖地址:[url]http://www.sqslove.cn/bbs/viewthread.php?tid=3380&amp[/url];extra=page%3D1

    根据搜集的信息汇总归纳,对小区物业费、开发商保修年限等问题进行简单的介绍,希望各位业主有对此有个初步的了解和概念,以便今后维护自身权益。

一、物业费包括的内容
   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、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、公用设施、绿化、卫生、交通、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、修缮、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。
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:
    1、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、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;  
    2、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、维护费用;   
    3、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;   
    4、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;   
    5、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;   
    6、办公费用;   
    7、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;   
    8、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;   
    9、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。   

公共性服务收费服务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:
    (1)清洁卫生管理。小区或大厦公共场所和共用 部位的卫生清扫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;
    (2)绿化物日常维护管理。对绿化物进行修枝整 形、浇水、施肥、治虫,保持绿化物生长良好;
    (3) 治安管理。设安全保卫人员对小区或大厦进行安 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;
    (4)共用蓄水池的维护 管理。共用蓄水池定期清洗、消毒,保证饮用水符 合卫生质量标准;
    (5)水电管理。对业主共用的供 电供水管线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维修,保证正常运 行;
    (6)排污设施管理。清疏和维修业主共用的排 水排污下水管道、化粪池,确保正常使用。
    (7)道 路维修管理。对小区内的小区级道路(不含市政 道路)进行日常养护维修,保持道路良好;
    (8)房 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维修。对房屋屋顶、外墙 面、楼道等共用部位进行日常养护维修,保持完 好;
    (9)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。配备专职电梯 管理人员,搞好电梯维护、保养,保证电梯正常使 用;
    (10)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。

二、哪些内容不包含在物业费中
    1、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、中修和更新、改造费用,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,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。

三、公共收益如何分配
   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性活动的(如停车费、广告费等),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、业主大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同意后,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如果没有合同或是约定不明确,广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。未经业主大会许可,物业公司不得擅自使用这些收益。业主所得收益可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,或纳入专项维修资金,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。

小区公共收益通常包括:
    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,如电梯轿厢广告、户外广告;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; 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;    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、会所、游泳池进行经营的收入;   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;    因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;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等。

四、可能存在争议的内容
    由于每个小区开发建设完成时大多是临时聘请的物业,所以前期业主也是半‘被迫’签定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,该合同中可能会遗漏或者出现有争议的内容,大致如下:
1、公共部分水电公摊费;2、电梯年检费;3、集中垃圾清运费;4、地下室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;5、外墙砖脱落、外墙渗水等质保责任及时间分界问题

五、开发商保修年限
    我国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第7条明确规定: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:(1)地基基础和立体结构工程,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;(2)屋面防水工程、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、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,为5年;(3)供热与供冷系统,为两个采暖期、供冷期;(4)电气管线、给排水管道、设施安装为两年;(5)装修工程为两年”
   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实际上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,如果超过了时间,所有的维修费用就要我们业主自己来承担。包括渗水、道路破损、水电线路老化、路灯、井盖、监控安防等等,这些都可能需要动用较大资金,常规都需动用维修基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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